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砂眼

第149項  視力及視器  代號E 前一項 後一項

服役體位判別

注意!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
判定應以實際體、複檢結果為主

  • 常備役

    砂眼無合併症者。

  • 替代役A
    (本欄未提供條文。)
  • 替代役B
    (本欄未提供條文。)
  • 免役
    (本欄未提供條文。)
  • 未定

    砂眼合併倒睫、角膜潰瘍或血管翳治療未滿一年者。

  • 備註

    砂眼經治療後,符合本標準表中其他項次標準者,依該項次判定體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