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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重

第2項  一般 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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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役體位判別

注意!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
判定應以實際體、複檢結果為主

  • 常備役

    依照附表一(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)判定體位。

  • 替代役A

    依照附表一(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)判定體位。

  • 替代役B

    依照附表一(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)判定體位。

  • 免役

    依照附表一(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)判定體位。

  • 未定
    (本欄未提供條文。)
  • 備註
    1. 身高、體重兩項入營前均以役男徵兵檢查時之實際測量為認定標準,除役男於接到徵集令後,得依徵兵規則規定申請複檢外,其餘時間均不受理役男申請複檢。
    2. 經檢查合於原徵集之體位者,不得再辦理複檢。
    3. 除BMI值以外,符合本標準表中其他項次標準者,依該項次判定體位。

延伸資訊

附件: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

身高體重體位區分標準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