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!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判定應以實際體、複檢結果為主
外傷或損傷經治療,無功能障礙或運動功能符合常備役體位標準者。
外傷或損傷經治療,影響運動功能符合替代役體位A級者。
外傷或損傷經治療,有功能障礙,逾替代役體位A級,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。
治療未滿一年者。
外傷或損傷所須治療時間依本標準表內相關項次認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