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:::

頸肌痙攣及斜頸

第27項  頭部 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

服役體位判別

注意!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
判定應以實際體、複檢結果為主

  • 常備役
    (本欄未提供條文。)
  • 替代役A

    頸肌痙攣性之收縮併頸椎脊柱側彎經治療,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。

  • 替代役B
    (本欄未提供條文。)
  • 免役

    頸肌痙攣性之收縮併頸椎脊柱側彎逾二十度經治療,有功能障礙,致不堪服役者。

  • 未定

    治療未滿一年者。

  • 備註

    脊椎骨畸形測量方法,病人站立照相,統一用COBB氏方法測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