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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管造口後遺症
第40項
鼻喉
代號P
前一項
後一項
服役體位判別
注意!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
判定應以實際體、複檢結果為主
常備役
氣管造口後,無後遺症者。
替代役A
(本欄未提供條文。)
替代役B
氣管造口後,有後遺症,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。
免役
氣管造口後有嚴重之後遺症,致不堪服役者。
持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未定
(本欄未提供條文。)
備註
嚴重之後遺症包括氣管狹窄、氣管切管無法拔除、氣管食道瘻管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