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:::

肺炎

第48項  胸部 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

服役體位判別

注意!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
判定應以實際體、複檢結果為主

  • 常備役

    肺炎經治療,未達輕度肺功能障礙者。

  • 替代役A

    肺炎經治療,有輕度肺功能障礙者。

  • 替代役B

    肺炎經治療,有中度肺功能障礙者。

  • 免役

    肺炎經治療,有重度肺功能障礙者。

  • 未定

    肺炎治療未滿一年者。

  • 備註

    肺功能依本標準表附表三「役男肺功能檢查判讀標準」辦理。

延伸資訊

附表三:肺功能檢查作業

附表三:肺功能檢查作業 肺功能檢查作業續頁與役男肺功能檢查判讀標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