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胰臟炎

第70項  腹部 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

服役體位判別

注意!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
判定應以實際體、複檢結果為主

  • 常備役
    (本欄未提供條文。)
  • 替代役A

    胰臟切除,無後遺症者。

  • 替代役B
    1. 胰臟切除,留有後遺症,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。
    2. 胰臟炎經治療,留有後遺症,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。
  • 免役
    1. 胰臟切除有嚴重後遺症,持續接受治療者。
    2. 胰臟炎經治療,併發糖尿病、吸收障礙(含B12、鐵、葉酸)及營養不良(白蛋白未達三gm/dL),持續接受治療者。
  • 未定

    治療未滿一年者。

  • 備註
    1. 須由消化外科或腸胃科專科醫師診斷確認。
    2. 胰臟切除須附診斷證明書及手術紀錄等佐證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