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!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判定應以實際體、複檢結果為主
脾臟全摘除後,無後遺症者。
脾臟全摘除後,留有後遺症,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。
脾臟全摘除後,有嚴重後遺症,持續接受治療者。
治療未滿一年者。
接受脾臟摘除者須附診斷證明書、手術紀錄及病理報告等佐證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