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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膿瘍或肝切除

第82項  腹部  代號P 前一項 後一項

服役體位判別

注意! 本表僅為規則性參考
判定應以實際體、複檢結果為主

  • 常備役
    1. 肝膿瘍治癒無後遺症者。
    2. 肝臟切除術後恢復良好,無肝功能異常,無需藥物治療者。
    3. 肝臟捐贈者,術後恢復良好,無肝功能異常,無需藥物治療者。
  • 替代役A
    (本欄未提供條文。)
  • 替代役B
    1. 肝臟切除術後肝功能異常或合併其他併發症,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。
    2. 肝膿瘍經治療,仍未痊癒或有合併症,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。
  • 免役

    肝膿瘍或肝臟切除經治療後,有嚴重後遺症,不堪服役者。

  • 未定

    肝膿瘍或肝切除治療未滿一年者。

  • 備註

    肝臟切除或捐贈者須檢附診斷證明書及手術紀錄等佐證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