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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家費與三節扶助金

役男入伍安家費與三節扶助金之規定

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

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徵集服役達1個月以上者,依核列等級,按其役期長短發給一次安家費及春節、端午、中秋等三節生活扶助金。

級別常備役軍事訓練
甲級每1口15,400元20,520元
乙級每1口9,300元12,320元
丙級每1口4,650元6,160元

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

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徵集入營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、常備役體位役男申請服替代役或替代役體位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,於服役達2個月以上者,依核列等級,發給一次安家費。

級別役期4個月者役期6個月者役期10個月者
甲級每1口20,520元30,780元51,300元
乙級每1口12,320元18,470元30,780元
丙級每1口6,160元9,240元15,400元

一次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

一次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依下列規定,核算役男家屬戶內口數:

  • 一次安家費最高以四口為限;兄弟同屬役男者,得分別核定扶助等級,各發一次安家費。
  • 三節生活扶助金最高以四口為限;兄弟同屬役男者,按下列規定計算:
    • (一) 同戶生活者,或分戶無配偶或子女者,以一家計算,最高以六口為限。
    • (二) 有配偶或子女且分戶者,依戶數分別計算,各戶最高以四口為限。

役男之配偶及直系血親不受前項口數計算限制。但直系血親尊親屬三節生活扶助金僅得由兄弟一人申領,不得重複。